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宜春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修订)》等规定,经校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自2023年9月26日起,对校工会原主席李菊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刘建平、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原院长冷瑾、校友事务中心原主任肖红伟等四位同志在岗位管理职责和权力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敬请广大教职工支持和监督审计组的工作。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反映,请与审计组联系。 我们将予以认真核实,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审计组人员:黄 颖 莫祖未陈 宇卢玲岚应细华
审计组联系电话:3205809 办公地点:行政楼302室
电子邮件:ycusjc@163.com
监督电话:3200995(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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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审计处
2022年9月26日